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
公 告
北京世纪永泰经贸有限公司:
本院受理原告金惠元诉你抵押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。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(2013)丰民初字第02566号民事判决书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,逾期则视为送达。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,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,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。逾期未上诉的,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
二○一三 年 四 月 十 日
联系人:张建超 王燕
联系电话:010-83827820
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近园路9号 丰台法院 民二庭
邮政编码:1000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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